揭秘明朝后期为何军力不堪一击
明朝建立初期,朱元璋采纳刘基建议,立军卫法,在全国建立卫所,控扼要害。明朝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卫所制:皇帝独揽军事大权,全国要地设立卫所,军丁世代相继,给养仰赖屯田。
卫军实行屯田制度。按规定,边地军丁三分守城,七分屯种;内地军丁二分守城,八分屯种。每个军丁授田一份,由官府供给耕牛、农具和种子,并按份征粮。洪武至永乐年间,全屯约有十万顷。除大量军屯外,还实行商屯作为补助手段,即按“开中法”,由商人在边地募人垦荒缴粮,以补充军粮。
朱元璋时期对于屯田的支持,保证了军队给养出于军队而不劳民,为此,朱元璋自夸道“朕养兵百万,不费民间一粒米”。
历史上三国时期曹操就实行过军屯制,士兵自己种田解决吃饭问题。明朝建设初期,对于增加生产和粮食储备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中国历代军制
明朝军制建立在军户制度上,军户即为中国古代世代从军、充当军差的人户。东晋南北朝时,士兵及家属的户籍隶于军府称为军户。军户子弟世袭为兵未经准许不得脱离军籍。北魏军户亦有用俘虏充当的。元朝实行军户制度,军户必须出成年男子到军队服役,父死子替,兄亡弟代,世代相袭。
从历史上看,中原民族最早采用兵役制度。汉朝的兵役制度规定不省贵贱,男子二十岁就要在官府登记。并且根据三年耕一年储的原则,从二十三岁起正式服役,直到五十六岁止。隋唐朝都有少数民族血统,因而受北方游牧民族影响采用了府兵制,唐朝后期实行募兵制。两宋采用募兵制,中央直属成为禁军,宋朝各州县安保部队称为厢军,都实行募兵制。此外,土军、民兵、藩军是宋代为了边防安全和治安稳定建立的准军事化部队。
明朝的军制是在元朝基础上改进,而没有采用唐宋时期的募兵制。元朝的军制是建立在游牧民族制度上发展而来,游牧民族在战争是全民征兵,实际上是军户制度。建立元朝以后,蒙古族还是全部军户,对于占领区招降的军队,也实行军户制度。
明朝后期几场战争
明末有几场著名的战争:土木堡之变,抗倭战争,辽东满清作战,农民起义。这几场战争充分暴露了明朝的军力衰疲。
土木堡之变,明英宗30万大军被蒙古大军击败,英宗被也先俘去,兵部尚书邝埜、户部尚书王佐等66名大臣战死”,明初功勋将领的后代损失殆尽。这场在山西境内的战争虽说有英宗乱指挥等诸多因素,明军战斗力不堪一击也是事实。
抗倭战争动用了全国力量,甚至僧兵土司兵都用上,最后还是戚继光等将领发挥了作用。戚家军算是募兵,而明朝正规军战斗力低下,连一次最多几千人的倭寇都不能对付。
辽东对满清作战一败再败,后期袁崇焕组织关宁铁骑才能够和满清相持。关宁铁骑主要招募辽东农民,属于募兵制,打仗关系到国家也关系到自己的家园,所以战斗力强悍。
农民起义最初由陕西开始,明朝反复剿杀,几经反复。李自成,张献忠等多次被剿灭到只剩10多人,被招安或者逃脱,然后又东山再起。最终李自成打到北京,明朝灭亡。
明朝军户制度弊端
军户制度在建立初期通常会起到积极作用,元末农民吃不饱饭参加军队,当兵能获得军功而升迁,军队待遇比百姓好自然打仗卖力。但是在和平时期,军户的最大弊病就是世代当兵,不能脱离。外面普通百姓种田或者经商可以发财,而军户除非恩典,永世不能脱离军籍,地位比普通百姓还差。
军户地位低下,导致打仗没有动力;到明末军田被军官侵占,军户收入不能保证;打仗军户要自备武器干粮,后期时候军户就如同服苦役;军户世代传袭,军户的后代不一定能像祖上一样是好兵,另外也不是自愿当兵;军户逃亡,部队不能满编制,配合成问题。。。
明朝时中原王朝,本该采用宋朝的募兵制,反而采用了游牧民族的军户制度,自然毛病百出。宋朝的募兵制缺点是花费大,但是招募后军队费用小,明朝军队看着平常养兵花费少,但是各种费用摊派下来也不少。此外宋朝的厢军,土军,民兵,藩军等地方部队和民兵对维持地方治安起到了积极作用。如果在宋朝,倭寇战争和明末农民起义地方部队很大程度上就可以解决。